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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召开地理科学专业第二级认证工作推动会
发布人:环测学院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20日

10月18日下午,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在工科楼A楼201教室召开地理科学专业第二级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推动会,学院党委书记胡冰,党委副书记、院长张海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建新,教学副院长徐国伟、地理与环境教研室主任刘娜,地理与环境教研室副主任、地理科学专业负责人姜泉良及相关负责老师共27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张海洋主持。



会上,张海洋首先就地理科学师范专业认证的各项工作安排时间点进行了明确部署,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和省教育评估中心安排,教育部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组将于2023年11月16-18日对环测学院地理科学专业开展师范类第二级考查认证工作。同时张海洋强调,以学校工作筹备方案为基础,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并要求事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我院地理科学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有序推进。



随后,刘娜详细介绍了本次认证实施方案的组织机构与职责及任务分工,明确了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人和时间安排,其中1)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负责地理科学专业认证自评自建和专家考查工作的统筹指导,研究解决专业认证重大问题和事项;2)公共课程协调工作组人员负责与教务处对接,提前准备专家听课课表等材料;3)协调工作组人员承担与专家组成员联络沟通,做好专家考查线路、会议安排与沟通协调等工作;4)材料工作组人员主要承担专家调阅材料收集工作,以及负责将专家调阅材料(专业课和公共课材料)送达至专家组;5)会议和访谈座谈组人员按照专家工作安排,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在校生座谈会、用人单位座谈会等;6)校内考察和校外基地组成员负责校外实习基地的联络、建设和认证工作;7)联络组人员主要负责遴选专家联络员,并做好专家组点对点对接工作以及各项服务工作。

与会人员就地理科学师范认证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对接外联、专家组总调度、汇报表态材料、专家听课看课,学院办公区、教室及实验室文化建设和环境建设等方面的工作问题进行了讨论与交流,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



(撰稿:环测学院  审核:张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