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5〕1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5〕187号)等文件要求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认真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皖财教〔2024〕1252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文件精神,经过学生申请、班级初评、学院评审小组审定及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确定以下258名同学为学院2025年国家助学金推荐对象,具体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院学生事务管理科陈老师15968767808,或发邮箱:hcxyxf@ahszu.edu.cn。
公示 环测-宿州学院2025年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