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学分认定补充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认定结果如下,具体见附件:
公示自即日起7天,凡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者,请到学院教务科(工科楼A301)汇报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