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2024-2025学年度老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分别为: 一般困难占学生总数7%、困难占7%、特别困难12%。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9月19日至25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请联系院学生事务管理科陈老师15968767808。
公示 环测学院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老生).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