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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度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公示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8日

根据《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2023-2024学年度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分别为: 一般困难占班级学生总数8%、困难占8%、特别困难12%。现将认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9月19日至25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请联系院学生事务管理科陈老师15968767808。

 环测学院新生困难认定.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