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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测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公示
发布人: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1日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
2021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结合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号)文件精神,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应全部享有助学金。其中脱贫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孤儿学生、特困供养学生等原则上必须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本年度遭受洪涝灾害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认定为特别困难学生。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申请,学院组织召开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民主评审推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确定以下
244
名同学为我院
20
21
年国家助学金推荐对象
,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
20
21
年
10月
21
日
---10月2
7
日。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
0557-2871038。
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
环测学院-2021年国家助学金(公示).xlsx
】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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