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24号)文件要求及《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19〕914号)中有关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要求,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经学生申请,学院组织召开全体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民主评审推荐,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确定以下2名同学为我院2021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对象。
18地理科学班:周敏
18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秦祎婷
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7日---10月8日。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57-2871038。
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1-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