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校学字〔2017〕19号)文件精神,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2018-2019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学院各班级测评一览表及成绩排名一览表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3天,即9月9日至11日,公示期间有异议请联系院团总支杨老师13965310826.